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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案一审宣判:赛事方与转让者无责任

作者:慧跑  时间:2017-09-22 15:59:00 272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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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厦门马拉松替跑者猝死案有了新进展。2017年9月21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宣判,驳回原告的赔偿诉讼请求。


 事件回放:
2016年12月10日,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吴某某在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事终点附近倒地,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赛事组委会调查,吴某某并没有报名参加比赛,而是使用其他人转给他的号码布,参赛号码为F12530,F开头号码由女性使用。


2017年1月16日,死者吴某某的妻子梁女士将赛事的主办方和参赛资格的转让者李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双方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共计近123万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7日、8月2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这一案件。


一、2016年厦门半马出人意料发生两起猝死事件,其中一例为替跑者
厦马在2017年成为中国第二个全马赛事,为分流原先半马比赛,让更多跑者参与到厦马中来,厦门在2016年12月在海沧区举行了半马比赛,但令人遗憾的是,这场比赛出人意料发生了两例猝死者,其中一例就是本案中的原告方家属。
正是因为这一恶劣事件,引发了厦马组委会开出严厉罚单。
李某某转让号码簿,而顶替他的替跑者吴某发生了猝死,而李某某就是本案中的被告之一。

随即,中国田协出台史上最严厉替跑惩罚办法:“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名额,一经查出,对违规者终身禁赛。”



二、替跑者的意外猝死不仅毁掉了自己,也毁掉了整个家庭
2017年2月,厦马海沧半马替跑猝死者的家属正式通过律师对转让号码布的李某及赛事方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达120多万元。
原告的理由是替跑者吴某比赛当天使用的是女性参赛号码布参赛。而在该赛事中,男性参赛人员的号码布为黑色字样并以字母M开头,女性参赛人员的号码布为红色字样并以字母F开头,通过肉眼可以轻易区分男女选手性别。但吴某作为男性却身着女性参赛人员号码布参加比赛并跑完了全程,赛事主办方没有对吴某进行任何形式的劝告阻拦并立即终止其冒名顶替参赛的资格,违背了监管义务。而转让比赛名额的李某,明知马拉松参赛名额不得私自转让,但仍然违规转让,因此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失去亲人的死者家属而言,无疑是痛苦的,我们应当对他们表达最真诚的同情和关怀。据媒体报道,接到丈夫吴某猝死消息的梁女士犹如晴天霹雳,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他有多年运动的习惯,平时一周跑步两次。厦门半马是他第二次比赛,第一次是2016年10月16日在福建泰宁参加半程马拉松,成绩是475名。而且,从2016年开始他还陆续接受铁人三项的训练……”回忆起丈夫的过往,梁女士难掩悲痛心情。“他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的离开意味着这个三口之家就没了。我不想让这样的悲剧在别的家庭里发生,这种悲伤不是所有人能体会的。”


三、此例马拉松替跑猝死案为何赛事方与转让名额者不必担责
此案件,原告与被告争论的焦点在于:对于吴某的死亡,赛事方与转让名额者李某是否存在过错,也就是说,吴某的猝死是否是由于赛事方和李某的过错直接导致的。
法官认为:吴某本人曾参加过泰宁环大金湖世界华人马拉松赛并顺利完赛,其对于马拉松赛事的运动风险及有关规程应该是清楚的。其明知号码布不能转让却仍然受让,并通过检录参跑,属于自担风险。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吴某受到了外在或环境方面的加害,其最后不幸死亡可以认定是其自身因素导致。虽然赛事方在检录管理与赛事过程监督过程中存在过失,李某违规转让号码布让他人替跑也存在过错,但均不能认定他们的行为与吴某的死亡之间存在法理上的因果关系。
本案件经过了多次审理,于昨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赛事方和转让名额者李某无须对吴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侵权损害赔偿不能成立,不予支持。用一句不那么好听的大白话就是替跑者死了白死。
海沧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还指出,赛事方已自愿给予原告方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10万元),李某亦因其违规转让号码布行为受到相应处罚。马拉松运动能否更好发展,既有赖于赛事主办方不断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和加强安全保障义务,也有赖于广大马拉松参跑者提高自身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杜绝“替跑”、“冒跑”等不规范参赛行为。


四、马拉松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替跑,自律和加强管理是我们能做的
为了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马拉松赛事环境,赛事组委会也想出了各种“防止替跑”的措施:比如参赛物品(号码布、芯片)须由报名选手本人领取,不可他人代领。


有的赛事会让选手佩戴身份识别手环,且在领物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亲自给选手戴上,然而即使这样,仍不能100%杜绝替跑行为的发生。


在2016无锡环蠡湖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中,女生是绿底色的号码布,男生是黄底色的号码布,在参赛照片满天飞的互联网时代,使得不同性别顶替者很容易直接被捉到,大大降低了赛事主办方取证成本。


在刚刚结束的北马上,一张照片显示三人佩戴着同一个号码布D0198公然在起点前合影!定然是有人伪造号码布! 

北马也迅速做出回应,组委会将根据现场图片、录像等线索查证替跑(蹭跑)者身份,一经核实,将对其进行终身禁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有跑者提出将身份证号、姓名印在号码布上,在比赛当天赛前安检和检录时,出示身份证予以检查核验,这么做可以,但也将大大增加安检成本,降低选手进入出发区的效率,替跑者拿着转让者身份证进行检录怎么办呢?事实上,现在严格核查身份证和本人是否一致,基本只有一个场合——那就是机场,即使火车站的安检,工作人员最多也就是核查车票与身份证是否一致,而不会仔细看是否是本人持有自己的身份证,那样会大大降低安检效率,增加安检成本。

还有些跑友认为防止替跑应该将冒名顶替与个人征信系统关联。只要查到一次替跑的,替跑和被替跑不仅不得报名参赛,个人诚信失分,还对个人银行贷款等经济行为受到影响,看他还敢不敢?

五、赛事方与转让名额者免责,替跑者全责并不意味着赛事方责任的减少
应该来说,这起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案的一审宣判基本表明了法院对于替跑的法理认定,也即赛事方不承担责任,但这并不表明赛事方可以由此降低对参赛者的监管监督责任。事实上,借助越来越丰富的科技手段,赛事方将有更多方式来确保参赛者的真实性,同时为参赛者提供最佳的应急救援,同时赛事方责任重大,他们必须将维护公平正义和确保赛事安全的使命担负起来。

六、总结

有人说这一跑马领域典型案例的宣判是公平的,也有人说死者已经付出生命的代价,赛事方和转让名额者真的就心安理得,一点责任没有?总而言之,法庭上的宣判总有胜诉的一方,败诉的一方,但事实上,这场博弈却没有任何一方是赢家。严守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参赛环境不仅仅是赛事方的责任,也是每一名跑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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