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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遇险,出了意外究竟谁负责?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

作者:山脉有约  时间:2018-05-22 10:54:30 685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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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制户外运动,逐渐风靡起来,可是居高不下的事故发生率,也节节攀升。遇难者家属也往往会通过法律要求领队及同行者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但由于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各地的法院判决也不尽相同,那户外事故组织者到底该承担责任吗?
案例1
“驴友”被山洪冲走组织者被判赔偿16万
梁某在网上发帖,邀请“驴友”进行户外探险活动,费用采取AA制。时年21岁的“手手”相约前往活动地与梁华东等人一起进行户外探险活动。当晚,该团队在河谷中扎帐篷宿营。从晚上至次日凌晨,宿营地区连下几场大雨。晚7时许,大雨导致山洪暴发,在河谷中扎营的“手手”被洪水冲走。此后,镇政府组织的搜救队在距事发地点3公里处找到“手手”的遗体。
之后,“手手”的父母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梁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共163540元,其余11名驴友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8385元。
案例2
郑州陈某在网上发帖约伴自助游,后又多次发帖提醒相关注意事项。同年16名“驴友”一起出发,开始“太行拉练”。途中队员李某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15名“驴友”共向李某家属捐赠了8000元爱心款,因不满意同行“驴友”们的“安抚费用”,李某的亲属将15人告上法庭,索赔26万元。
法院正式判决:驳回原告诉求。法院认为,李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助式户外运动本就有风险性,该活动参加者明知,但仍然愿意参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活动,是由各驴友AA出资共同进行,没有盈利性质,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关系,不存在谁为谁负责的问题。
被告不仅在无过错情况下履行了救助义务,还支付了爱心款,原告再要求被告支付相关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五问组织者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1、从组织者角度来看,在活动中付出很多,没有赢利,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在AA制的活动中,驴友认为领队只是一个善良的组织者,户外俱乐部只是一个给大家交流的平台,无论是领队也好,组织者也好,他们只是比普通队员多了份热情及热心,没有任何回报,也没有盈利,完全的义务为人民服务,如果队伍中一旦出事,还要让他们来承担所谓的责任,还有谁愿意去做组织者呢?换位思考一下,这样对组织者是不公平的。
其次,在活动中,组织者还要去联系各个方面,付出更多。在AA形式的户外活动中,组织者和参与者支付的直接活动费用是一样的,但组织者还会支付一些额外的费用和代价:交通费、联络费用、提供公用物资、以及更多的时间、体力和精力、甚至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更多的责任。
2、从参加者角度来看,既然是成年人,有行为能力,是否应该为自己行为负责?
首先,AA制户外活动都是大家自愿参加的,既然是成年人,有行为能力,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算是俱乐部或者领队收取了费用,二者之间发生了经济上的交易,也不足证明俱乐部需要对参加者负责。
例如,大家包车去某地玩,但是不幸在山上发生了意外,车子在山下等着,同样发生了经济上的交易,难道这个还要旅游公司负责吗?而发生意外的时间显然也是在车子的租赁时间内!
3、从活动性质来看,既然是AA制活动,那责任也应该AA吗?
户外活动多采取AA制度形式。本质上是建立在平等支付金钱基础上的一种公平制度。它的精神和原则是权利与义务相同、利益与风险相同,付出与得到相同,所以,承担的责任也应相同。
AA制户外活动本身就是大家自愿自由参加的活动,组织者只是发个帖子,感兴趣的自己参加,没有俱乐部,完全是AA制、个人自由组合,风险也就由各人自己承担!
4、从户外行业的发展来看,责任自负,到底利不利于AA制户外运动的发展?
一些驴友很赞成现在流行的自助方式,认为所谓安全,归根结底还是个人的事情。既然是AA制,拿钱的时候都想着自己,出了事就想到组织者,这样下去,一方面,所有的组织者都赔得清家荡产,没有人再愿意组织活动。
另一方面,户外运动必然走向有偿化,所谓的驴友相约根本不够资格参加户外活动。这将堵了很多人进入户外的门路。两方面都不利于AA制户外运动的发展。
5、免责协议在法律层面的有效性如何?
为了尽量避免事后纠纷,很多驴友出发前都会签免责协议。这也是这类案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南宁骆某7.9案”中,法院一审判定自行签订的免责条款无效,不过在二审中又撤销一审判决。在2007年的“北京灵山夏子”案件中,法院判决发起人无过错。
律师解读:财产可以免责,但是人身伤害是不可以免责的。但因为很多户外活动都采取AA制,所以责任的认定就要看情况了。关键在于发起人本身是否有责任,如果有,签了免责条款,还是得承担相应责任。
除了户外运动责任问题之外。俱乐部、组织者、参与者都应该从最基础做起,只有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走的更长久!
关于组织者:
提供给会员更多户外的专业知识,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为参加者购买短期的旅游意外保险。
对知名户外线路划分等级,告诉队员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
组织者必须合法化,有经营许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可向国家相应机构支付一笔钱“先行赔付”,如果出现问题,可直接从中扣除。
组织者的活动性质尽量平民化,避免有一定危险系数的探险活动。
关于领队:
公开户外危险系数:向参加活动的队员阐述活动的危险性以及不可预见性所带来的事故。同时,评估参与者是否适合参加所组织的活动。
领队必须职业化。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考核,有高收入,能提供专业和人性的服务,给予队员高度的信任。
关于参加者:
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来选择,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和选择一个有经验、有技术保证的领队。
谨慎的对待天气等问题。
户外出行,量力而行。了解自己是否适合参加这样的活动,了解所参加活动的危险性,以及在参加前对自己的安全保障做好保证。参加者如果对自己身体不了解,或者对户外不了解就不应该参加。
在活动中,有组织、有纪律、懂得服从。
老生常谈:
组织活动前,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组织者应当完善每个报名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紧急事故通知人,慎重考虑出行线路和时间。
活动参与者应该在途中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知晓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去挑战身体极限,并携带一定的常备药品,务必给自己买份户外保险。尽量降低活动风险。
其实不管最后责任由谁负责,损失都是不可避免,当造成生命死亡时,谁又能承担的起呢?痛苦的教训留给人们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反思与总结。
关于出行前购买保险,有一些朋友对保险、保障内容以及如何理赔不了解,在此给大家进行简单普及:
意外身故/伤残:遭受意外身故、伤残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意外医疗:遭受意外事故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急性病故:医疗机构诊断为猝死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医疗运送和送返:遭受意外事故或者遇险时,保险公司判断后会委托救援机构救援,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遇险时很重要!!!)
意外每日住院津贴:住院费赔付
当地安葬/丧葬费:被保人身故并家属要求当地安葬时,保险公司可承担被保人当地丧葬/安葬费用。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被保人身故保险公司承担一名直系亲属前往处理后事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亲友慰问探访费用:经医院判断需要住院超过10天并生活不能自理时,保险公司承担一名成年亲友前往探望并照料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户外活动虽然能让我们体验到生活的意义,进而更迷恋生活、更热爱自然、更珍惜生命,更关心家庭,更善待他人。
但户外活动相对于我们整个生活,相对于我们的生命,相对于我们对家庭责任,是次要的,甚至是微不足道。而父母赐予我们的生命,更应该珍惜。
所以,户外出行不是冒险,希望组织者和参与者一定要冷静出行。
(文字来源:山脉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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